ko的叔叔从小就是个混混,他和他大哥,也就是ko的爸,根本就是两个极端。一个老实巴交,一个尽走歪门邪道,所以兄弟俩很不对付。
ko的叔叔从年轻时就跟着一个老大,干一些鸡鸣狗盗的事情,也少不了吃喝嫖赌,经常缺钱花。他大哥在厂子里出事故的时候,他正好输了一大笔钱,债台高垒。看过一些新闻访谈,ko的叔叔就想效仿别人向工厂勒索一大笔钱。没想到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工厂死活不认那是工伤,半毛钱不给。还是从新闻访谈里现学的,ko的叔叔就撺掇孤儿寡母将工厂告上法庭。公司的法人代表根本无视此等屁民小事。而一个小混混找的那律师也水平有限,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基本上属于只拿钱不干事。来回几次,ko的叔叔见事情毫无进展,感到从嫂子那里拿的律师费还不如装进自己的腰包实在。
如此瞒了半年,病床上的嫂子也撒手西去了,只留下快初三毕业的小ko。ko的叔叔理所当然的认为哥嫂留下的遗产也应该归他,因为自己帮忙了那么多事情,又是打官司又是办丧事的。至于大侄子,就扔给北京开小饭馆的哥们给他帮忙,有口饭吃就行,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ko的叔叔也没什么雄心壮志,一直在老大手底下混,有钱就挥霍,没钱就落魄,对明天没有任何保证。直到他老大有一次干活,无意间救了一位大老板。从此大老板对他老大赏识有佳,留在身边做保镖兼司机。而他老大也非常的识相,兢兢业业的成为大老板的心腹,终于发达了起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ko的叔叔也占了光,得到两个小店,生活慢慢滋润起来。
ko的叔叔在落魄时,根本不去管ko的死活,ko找他时还避之唯恐不及,生怕就赖上他。待有了点钱之后,ko的叔叔某一天良心发现,让手下的小弟留心找找他失联多年的大侄子,最终在一家快倒闭的路边小吃店找到了,于是带了几个人一起去那里吃了一顿,对ko嘘寒问暖了一番,还塞了两百块钱。
ko的叔叔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