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欺霜误会了许多东西。
她自以为理解了周韵这个人,其实,她对周韵一无所知。
周韵从来都没有为女友的死感到过半点愤怒和悲伤。
一丝一毫,都没有。
他心里比任何人都要很清楚。
当年被溺死的那个女人,其实是个段位不低的绿茶妹,并不值得自己付诸真心。
她当初追求自己,只是因为自己外貌符合她的审美罢了。
甚至,她还在和自己谈恋爱的时候,和其他男生暧昧不清,找了备胎。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她的骸骨和她本人一样,都只是周韵用来寄托负面情绪的移情道具罢了。
彼此各取所需。
所以周韵不恨郭欺霜。
许多年前,天生缺乏同理心的周韵,就已经忘却女友的相貌了。
他只是在给自己找点看似有意义的事做,让自己这无聊到可悲的平淡人生,多少显得有些价值一些。
或许,因为今天的所作所为,在十年、百年后,他能作为某个成语故事的主人翁,被人记住?
更大概率会被人彻底遗忘。
遗臭万年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有运气成分。
二十一世纪的华国,不是春秋战国时期,不讲究“血亲复仇”。
现在,是法治时代。
从道德上看,周韵的行为,似乎是有理的。
毕竟,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们看来,他为爱情复仇,给去世多年的女友报仇雪恨,显得浪漫又忠贞。
法律却不会认可他的这种行为。
等周韵死后,未来有人提到他,会将他当做痴情种子?还是作为遭人唾骂的单神经莽夫?
都无所谓。
周韵的生命,如同被丢进河中的残烛,已经熄灭。
只是,在意识消泯前的刹那,周韵心里浮现了一个令自己无法释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