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的混小子厮混,生了这么一个孽种,天生就是个痴傻智障的货色。有一回,它越过你们的边疆去偷吃……哦,那年头好像还没设什么边疆,我也不清楚,当时我还没破壳……反正,从此就不知下落。”
“家里长辈愁啊,哭啊,闹啊,我捱不住,只得过来打探。毕竟是自家亲戚嘛,血浓于水怎么都得讲究……”
劈啪!
雷光悍然砸落,炙得囊泡一阵抽搐,也堵住了红使徒喋喋不休的胡扯。
“净是屁话。”
中年人阴着一张脸。
三舅?
长辈?
血浓于水?
又不是在演黄金档苦情剧!
他是去过边疆的,待的年头也不算短,了解边疆物种的生态圈。那是一套完全悖于常识的另类秩序,比金字塔更加森严,也比丛林更加割裂更加混乱,道德伦理更是全然不同。他甚至相信,要不是红使徒潜伏了多年,获取了大量人类记忆,它甚至都没机会认知到“亲情”这个概念的存在。
“这头(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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