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再来看上几分钟。
结果鬼知道怎么回事,转眼90分钟就过去了,等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才反应过来:哎,怎么就一下看完了?
所以在给自己准备混吃等死前的代表作时候,他挑中了《传染病》这部前世颇具名声,但又不是特别出众的电影。
一来投资不会特别大,但也不会特别小;二来拍摄相对容易,空无人一的街道和机场,比满是人的街道和机场好拍多了;三来还能弄一堆腕儿给自己站台,再加上节奏明快紧凑,上好的选择。
前世里《传染病》不怎么样,但不代表被他搬运过来的也不怎样,毕竟非典才过去了两年,而且同样的电影出自好莱坞导演之手,跟出自大陆导演之手,对文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