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寿闻声看去,只见山坳里,一个一身黑白毛相间,留着平头的妖怪,叉腰而立,无比傲娇的横扫四方,颇有一种不服来干的不怕死气概!
他脚下踩着一道人,四周还趴着十几个人,一个个被打的口吐舌头,两眼翻白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秦寿一咧嘴,心头惊讶道道:“我靠!现在没化形的妖怪都这么猛了吗?”
秦寿仔细一看,总觉得这妖怪有点眼熟,再仔细想想,秦寿惊呼道:“卧槽!这是一只平头哥精啊!难怪这么猛!”
关于平头哥这种生物,秦寿还挺了解的。
平头哥是江湖称呼,他真名应该叫蜜獾,生活在地球非洲大草原上,这是一种十分奇特的生物!
秦寿记忆里的平头哥,都是身长不足一米的小家伙。但是谁要真的用个头来衡量战斗力的话,那平头哥秒秒钟教他做人!
平头哥的一生其实很简单,他们不是正在干架,那就一定是正在干架的路上,他们的一生,眼中基本上没有朋友,只要是个东西,那就别说话,先干一架再说!
他们的宗旨是,要么你干死我,要么我干死你!
平头哥在非洲草原上,那是拿着毒舌当辣条,追着狮子群换地方的超级无赖加恶霸!
当然,装逼往往是会遭雷劈的,一只一米长的平头哥去单挑一个狮子群,那绝对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当晚餐。
这并不是假的,秦寿记得看过一个纪录片,动物园里的平头哥在铁丝网边上疯狂的挖洞!
当时的解说给的说法是,因为隔壁的狮子看了他一眼,于是平头哥决定挖个洞过去揍丫的一顿……
这就是平头哥,一个一生都不知道认怂是什么玩意的疯子纯爷们、真疯子。
不过秦寿一直觉得,平头哥这一族迟早会被他们自己把自己作成保护动物……
正当秦寿胡思乱想呢,就听下面的平头哥突然指着秦寿,叫道:“你瞅啥?”
秦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