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当童养媳。女孩子还太小,不到两岁,占用了宋至母亲、嫂子太多时间,使她们二人无法轻易从家事中脱离,编更多藤条,或者,种更多庄稼。而送出去,则可以得到一笔钱,同时节省自己时间。
这也是很多地区古老的习俗。对于某些贫困的有女儿的家庭来说呢,女儿无法“传宗接代”,出嫁时还要带走一笔嫁妆,而接纳童养媳家庭,到了迎娶之时则只需要摆上几桌酒席,省钱省事,“互惠互利”。宋母同样认为女孩子“不划算”——姑娘出嫁之后生育下的孩子都要留在别人家里、跟随别人姓氏,无法替家族开枝和散叶。
宋至母亲仔细叮嘱对方不要虐待她小孙女,那家应了,然而这不过是令自己好受一些的方法罢了。不论虐不虐待,宋家(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