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天。
这是无上太初天一处穷乡僻壤,乡下旮旯角的偏僻地方。
大体呈梯形的一块浮空陆地,大致有个二十几万里长宽高下,有千亿子民聚居。没什么珍稀矿产,没什么特殊灵药,也就是,对于修炼者来说,这块红梅天没什么价值。
是以,天庭都懒得在这里安插镇守府邸,只是有几个小型的地方豪门,在这里盘根错节、繁衍生息,送了几个族中子弟在极遥远的天庭衙门中供职,偶尔传回消息,征调一些士卒,提供一些最基础的物资,仅此而已。
“别的不说,天庭修建的这星门航道,是好东西,的确是好东西。从这件事情上来说,我是挺太初大帝的。”老熊尊化为一条身高丈二,满身横肉的黑胖汉子,披着一件蜈蚣扣的对襟大衫,却又不扣好纽扣,袒露着胸怀,露出了胸口硕大的虎头纹身,大咧咧,摇晃着臂膀,犹如一资深老混混一般,在红梅天某处小城的街道上惬意行走着。
他身后,同样是丈二高下,皮肤略呈淡金、浅银、古铜、铁黑色的四大金刚,穿着一模一样的衣衫,好似四头刚刚从死牢里逃出来的重刑犯一般,双手捧着硕大的荷叶包,‘吧唧吧唧’的啃着油光水亮、浓香四溢的卤猪头肉。
他们紧跟在老熊尊身后,吃着老熊尊掏钱给他们买的零嘴儿,却对老熊尊的赞叹嗤之以鼻,一个个斜着眼,翻着白眼的盯着老熊尊的后心。
“想当年,我跟着朗月上师,在无上太初天我佛门各处下院游走,点化有缘的生灵,度化他们入我佛门。”老熊尊掏出几个大钱丢给了路边的小贩,从摊子上捡起一块人头大小的野生蜂巢,‘吧唧’咬了一大口。金黄色、浓香馥郁、清甜醇厚的蜂蜜顿时炸了满口都是。
老熊尊惬意的眯起了眼睛:“那时候,以朗月上师的修为,从一处下院赶到另一处下院,都要在虚空中奔走数月,甚至是数年,数十年……”
“又一次,我还记得,从烂陀古寺本院,跑去一个比较偏僻的红莲下院,我的亲爹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