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是短剑,比矛长,但比一般的剑短,大约人的小臂还要多点,那杆子更有一人高多,连在一起,立时就是一件长兵器。
对这件兵器,我是谁还是满意的,没有多说话,可就是这样,这小子还白饶了一只铜包的盾,盾很重,大约三十斤左右,可这样的盾足可以保证,战场上的弩都穿不透。
公孙鞅很想说你用不上那个,和老师在一起,怎么可能会用上这玩意呢,如果用上了这玩意,那你的命怕也保不住了,因为那时敌人一定很多,都围杀了上来,跑都跑不了,不过,那种情景,公孙鞅怎都是认为不可能的。
因为公叔痤用兵很谨慎,他一般喜欢用魏武卒横在两军阵前,引敌军来攻,想也是知道,进攻魏武卒这种重装步兵,得要什么样的力量,最后的结果只有一种,敌人会在魏武卒前给活活拖住,然后,魏军的弓弩手会轻松的把敌人射败,然后,敌军溃逃,大魏的战车骑兵出动,胜利?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无耻的我是谁最后在饶了一壶酒之后,才给面目无光的公孙鞅拖着回去。
他真怕这小子再出更大的丑了。
要了人家的盾,又要酒,天知道再不走,我是谁又会要什么。
身上一下子多了五十六斤重,可我是谁走路反而见轻松了。
公孙鞅暗暗惊讶,他不知道,我是谁从前一般都会喜欢在身上负上重,背着百斤重负跑步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在没有这些甲具兵器时,我是谁走路会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这让他走路会轻松,跑起来也更快,但就战斗来说,会虚,如果脚上不站桩,就会有不稳的感觉。
回到了军营,我是谁去摆弄他新得的玩具了。
公孙鞅径直地回见公叔痤。
公叔痤在看着行军地图,那是一方面军用的旧羊皮,给固定在一方木框之中,那几道粗浅的路线,相信看懂的人并不多。不过,公叔痤是能看懂一些的,他本人并不喜欢复杂的行军地图,个人认为,由小见大,才可显出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