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羊城。
洛修开着小车唱着歌,从公司返回家中。
突然眼前照来一道强光,他下意识地轻点刹车。
“吱……嘭!”
剧烈的碰撞之后,脑袋重重地撞在方向盘弹出来的气囊上。
洛修被紧紧挤压在驾驶舱,渐渐失去意识。
……
……
头好痛!
我死了吗?
这是哪里?
洛修努力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贴着科比和姚明海报的墙壁。
老子的青春啊!
眼睛从海报上转开,转头四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铁架床上。
这是一间四人宿舍,有电脑桌和衣柜。门口的鞋架上放着几双篮球鞋,鞋里塞着多日没洗的袜子……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他大学的狗窝。
“难道我重生了?”
花了半小时,洛修才从重生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确信这一切都不是在做梦。
单身钻石王老五变成了稚气未脱的穷学生,身上的西装革履变成了宽松的球服,唯一不变的是那帅气的脸庞。
从床头上找到一台翻盖手机,时间显示2008年9月25日星期四,晚上8点35分。
电脑桌上有一个练习本,翻开第一页,是个情书草稿,内容极其肉麻。
时间线对上了。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二年,但洛修仍旧清楚地记得当初所做的那一件糗事。
那时大一开学不到一个月,班上熟悉的人仅限于舍友。而自己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给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
现在只有情书的草稿还在手上,说明情书已经送出去了。
不行,得去要回来,希望还来得及。
洛修没有多想,便跑出了宿舍。
在08年,给女生送情书已经很落伍了,但也没什么好丢脸的。
错就错在关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