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录里找到了陈茹的手机号,现在通知陈茹过去一趟。
当然,陈茹也要带着闻樱。
这个“案子”让派出所都很懵。
说是案子吧,不仅所有涉案人员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抢劫到一半就中止了,是未遂。
岳珊妮自己跑到派出所“自首”,一身都是伤,见了民警就痛哭流涕,不知内情的人见了,还以为她是那个被抢劫的人呢!
早有这么高的觉悟,为啥要去干这种事呀?
但有人来自首,派出所必须要管,根据岳珊妮的交待,把所有相关人员都要通知到场。
未成年人不能负责,监护人必须一起到。
闻樱这个受害人反倒是最后到场的,当她和父母赶到派出所之前,派出所已经非常热闹了。
岳珊妮主动到派出所“自首”,交待了自己抢劫初中同学闻樱的事,当然,她不承认自己抢到了钱。
抢劫没有成功,因为发生了内讧,岳珊妮带(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