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什么礼呢!”张莺莺道:“咱们送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何须守礼?分明是不解风情!”
大周民风开化,女子送礼物给心仪男子是常有之事。霍珏囊中羞涩,上好的玉佩和墨锭都不要,可不是不解风情吗?
刘嫣温婉一笑,倒也不跟张莺莺辩驳什么。
张莺莺的父亲是朱福大街最富裕的商户,她从小被被她爹娇惯着长大,今日在霍珏这碰了个软钉子,心里自是不痛快。
刘嫣看向沉默了许久的姜黎,笑着问:“阿黎,你方才是准备去找霍公子?”
“嗯,但我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
“你起得这样晚,当然见不着他了。”张莺莺笑着掐了下姜黎纤细的腰,“诶,阿黎,你也是去送东西的罢?送的什么?”
姜黎从腰封里抽出一个钱袋。
张莺莺看了眼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阿黎,你送银子也未免太俗了。霍珏是读书人,定然不会要你的钱袋的,得亏你方才没碰上他。若不然,脸要丢大了!”
第3章
姜黎愁眉苦脸地回了酒肆。
朱福大街里喜欢霍珏的小娘子可不少的,苏瑶一走,谁都想摘下这朵高岭之花。
唉,说是强敌环伺也不为过。
不说别的,就说姜黎的手帕交。
刘嫣生得清秀可人,又有个秀才爹,识文断字,知书达理。张莺莺娇俏活泼,家境殷实,又是独女,万贯家财日后都是留给她的。
和她们一比,姜黎也就这张脸能拿得出手。
犹豫了半天,姜黎还是决定将银子送去给霍珏。
虽说银子的的确确没有玉佩和墨锭那般高雅,但霍珏这会缺的正是银子。大不了就说是借他的,他现在正是囊中羞涩,只说是借,应当会收下吧。
正德书院。
偌大的学堂里整整齐齐摆着二十张书案,几个少年正坐在后头几张木椅上,压低嗓音嬉笑着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