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月色下的千岛湖畔,猛然爆发出震天喊杀声。
刚刚经历一场大胜的义军,士气正在顶点,又穿上只有禁军才能装备的铠甲,朝廷的强弓虽然未经操练射不准,但制造精良的长枪可比锄头好使,此时都想找个东西试一试。
而现在,刚好有个不知死活的富家子冲了过来螳臂当车。两百多昨天还是村夫的匪军,岂能放过这挣军功领赏的机会,持着长矛便一窝蜂的冲锋上前。
方亳虽然眼红那杆马槊,但瞧见对方气势颇足,还是没敢一个人冲上去,只是跟在厉天润的后面。
厉天润本就在江湖上有诺大名气,现在又是义军的四大元帅之一,自然是一马当先冲锋最前。
对方只有一个人,身后则是两百武装到牙齿的义军,厉天润见对方没有落荒而逃,一时间疑惑对面是不是脑壳在湖水里泡了几天。
距离迅速拉近,厉天润坐在颠簸的马背上疾驰,微微眯眼,渐渐觉得前面的人影有点眼熟。
方亳同样皱着眉:“用这么好的枪,怎么连铠甲都不穿?某非是那个江湖朋友过来投奔?”
“曹华!?”
厉天润终于看清了前方一身白袍的玉面公子是谁了,这不正是在杭州城抱头鼠窜的曹太岁。看起来今天没喝酒,不过醉的倒是不轻。
厉天润面色大喜,朗声道:“是曹华,杀了他我义军必然命震天下,快快!”
方亳听到血仇的名字,眼中瞬间暴怒与狂喜并存,他自然晓得能宰了曹华是多大的名声,杀王黼的名声被谢怡君抢去打扮,已经能名震江南,若是能亲手宰了曹华,恐怕他方亳的名字从今以后,也能传入整个天下人的耳朵里。
“给我冲!”
“杀——”
曹华单人一马疾驰,总算是看到了李百仁所说的两百杂鱼,未防对方落荒而逃,他特地连声口号都没喊,却没想到还没走近,两百个散兵游勇就一窝蜂的冲了上来。即便曹华不怎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