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以为别人是知道她们没钱,所以才没选择告上法院。
原来是因为法院根本不认可这笔债务?告了也白告?只能选择暴力催债而已。
花锦看向花媚。
花媚跟方戈解释道:“家父的合伙人莫叔叔自公司宣布破产后,一直无法接受。想要我们赔偿他的损失。当年家父跟他承诺过,死都不会让兄弟赔钱。”
花锦:“……”
所以花父死了。
那这笔钱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花家姐妹不用还。
花媚:“家父既然承诺过,那我身为长女,就应该帮他实现承诺。钱我会尽快还。”
也就是说,出于法律确实不用还,但花媚觉得出于道义,她应该还。
花锦十分意外,法院都不判了,花媚还上赶着想要还钱?
方戈点头:“为乐尽管住。”
花媚:“多谢。”
·
花锦跟着花媚回了为乐。
公司派来接花锦的车没接到人,自己回去了。
花(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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