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所和企业的共识。像参考消息和工人日报甚至是新华日报,都有连篇累牍报道过国内技术在国外卖出高价的事情。
像这种能大涨国人心气的报道,报社们总是只有嫌弃不够多不够大的时候,冷嘲热讽冒酸水的论调绝对说不上是主流。
三百万到了盛重手里大概能剩下一百二三十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也不过是四五百万罢了。对三万职工的盛重来说,大概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支出。但帐可不是这么算的,有了这笔生意打响招牌,盛重再运作一下,很快国内企业界都知道了,盛重是能把技术卖出国去的单位。
由此带来的品牌效益,可就不止是四五百万人民币能够衡量的了。
厂里当然对这样的结果相当高兴,连带着作为技术的发明(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