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海何以如此大费周折,好好的钱不赚,非要送给巴基斯坦人?
盖是因为八十年代,实在不是一个私人经济发展的好时候。虽然名义上已经改革开放,但此时的私人经济,还只是公有经济的补充。在社会上,姓资还是姓社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无所谓的问题,而是一个要人命的问题。
不说别的,至少在八四年,私人经济连小妈养的都算不上――用红豆集团老总周耀庭的说法就是:国营企业是老大哥,乡镇企业不是小弟弟,乡镇企业是私生子。
是的,整个八十年代的中国私人企业、乡镇企业、小集体企业,连小弟弟都算不上,乃是没名没分的“私生子”。
营业执照不发放,贷款没着落,所有的生产物资都由国家掌握,想收购原材料都没有门路。这对一家企业来说,基本就是关上了发展的大门。
更别提**年以后宏观调控带来的国内经济严冬,多少私人业主进了公安局、吃了牢饭,甚至是因为产权问题而失去自己开创的一切。
八十年代中国改革的主流,仍然是对国有企业管理和经营的探索,而不是真正决定抛开一切政治问题,走“好猫”路线。
深知未来几年国内政治气候的胡文海,对此时就明目张胆的成为私人“企业家”并没有什么兴趣。能够拉着巴基斯坦、或者其他什么欧美国家企业的虎皮,在国内披上一层高科技合资企业的保护色,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此时的中国对招商引资还并非是后世那般荤素不忌,反而是颇有些挑肥拣瘦。对于想赚中国人钱的大众消费品盯得很紧,比如可口可乐和肯德基,拿执照和地皮就很困难,联合利华和邦迪要想投资也必须承诺外销和与国内国营企业合资。
但是另一方面,高科技出口企业的投资在国内却非常受欢迎。红点瞄准镜的技术含量虽然看起来并不算太高,但国内军队普遍是装备不起的。这个东西如果能够在国内投资,很可能绝大多数产能要出口外销。对当前患有极度外资**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