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
酱红色的排骨,是先经过赵客用油反复的煎,将两面煎出金黄,完全锁住了里面的油脂和水分后。
再用酱料爆炒,转文火慢炖。
可以看到每一根排骨上,肉质呈现出三层。
两层瘦肉包裹着一层不肥不瘦的白肉。
厚厚的叠在一起,饱满的形态,无疑令人食欲大开。
一口咬下去,简直就是满嘴流油一般的满足。
不得不说,雷恩,确实是一位很会吃的人。
三两口吃完排骨上的肉,却没有第一时间把骨头丢掉。
而是放在口中,慢慢用牙将已经炖软的肋骨,咬裂开,然后用力一吸。
一股不同于排骨酱香的味道,顺着骨头的缝隙,被吸出来。
就和吃甘蔗是同样一个原理。
只不过雷恩吃的。
是骨头里面的髓。
这种最原始,又最美味的香味。
在经过高温的烹饪。
吸入口中,绝对是另外的一种享受。
“啵啵啵~”
满手油脂的手指,放在嘴里,把上面的油渍吸干净。
看着满桌的骨头。
雷恩发誓,这绝对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顿排骨宴。
不过再一瞧,发现赵客的碗边,还是空的,一块骨头都没有。
再看看自己这边堆积起来的骨头。
雷恩不禁有些不好意思。
“你……”
赵客没等雷恩说完,拍拍手:“没事,本来都是给你做的,我在厨房做的时候,尝着味道,就已经吃饱了”
“哦哦!对对。”
被赵客这么一提醒,雷恩心里也是一阵羡慕。
感觉,厨子永远是比食客先吃饱的人。
喝上一口温酒。
打了个饱嗝。
雷恩拍拍自己的肚皮,一脸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