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城的酒醉得快,醒得也挺快,一会儿就跟没事人一样坐在了那里,并且忘掉了喝醉后的全部记忆。
据她所说,她以前从未喝过酒精饮料,她一直听说“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能喝”,还以为自己酒量很好来着。
花了20分钟,千临涯总算向她说清楚了事情原委。
他告诉宫城美咲,她是如何喝醉了耍酒疯,跑车男又如何要带她走,他又是如何拦住了他们,强行将她带回家,她又是如何在出租车上吐了自己一身,他又如何帮她换下衣服……
除了自己跟踪她那段隐去不提,他一五一十跟她说了这段经历。
听完后,宫城美咲的情绪恢复稳定,她身上裹着毛毯,一个人坐在墙角(小内内已经费劲重新穿上了),在沉默良久后,她问出了心中所想:
“喂,后辈君,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你觉得呢?”千临涯反问。
“我觉得你应该是喜欢我,”宫城美咲掰着手指头说,“对我x骚扰,约我逛街,逗我说话,还一次两次地救我,对我不计前嫌,明显是喜欢我吧?”
千临涯脸上露出营业性的假笑:“那你呢?那你对我什么感觉?”
宫城美咲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他一番,道:“我对我男友的要求是年薪500万円以上,虽然你达不到这个标准,但如果你还完了债,我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下放一点标准,允许你追我。”
“那承蒙你厚爱了,不过不用费那个心,我就算喜欢马铃薯块茎蛾的幼虫,也不会喜欢你的。”千临涯速答。
宫城美咲脸上的笑容像雪花消失在水里一样消失了。
她的嘴巴像仓鼠一样鼓了起来。在她想来,这个男生的举动,无疑就是喜欢上她了。
就在前一天,明明是他救了自己,最后自己却冲他发了一顿脾气,就算是这样他也不计较,第二天再一次地来搭救自己。这不是喜欢那又是什么?
除非是为了自己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