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股匪气,懒洋洋地转着鼓槌的人,胳膊上纹了满臂的浮世绘。
乐队几个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去,鼓手抬手敲响了第一个鼓点,吉他贝司切入,主唱的长发随动作摇动,开口确是一把沙哑的烟嗓,身后的大屏幕烈火跃动,燃烧成一行血红的字:wildfire
周围人看在眼里,都灭了过来搭讪的心思。
他重新望向奚迟,偏浅的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嘴角轻轻勾了下,“你再用这种眼神勾我,等会散场了可是要跟我回家的。”
师傅启动车子,一边开一边自顾自地讲:“这年头什么鬼都有,你是不知道,上回我拉个人,怎么看怎么是女的,结果下车结账时候一开口,没给老子方向盘吓掉……哎,之前还有穿校服的去那,看着真糟心,你不会是学校老师去抓人的吧?”
可现在他面前的男人,半眯着眼睛,发梢随着节奏晃动,扫弦的动作有种张狂的气势,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的心跳。
他应了一声,跟着服务生穿过门口的重重人墙。进去的时候他扫了一眼门口的海报,今晚九点有一个叫“野火”的乐队在这里演出。看这架势,人气应该很高,但他现在没心情去关心表演。
沉醉的乐迷们没有察觉,台上的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了疑惑的眼神,从没见他弹错过音,这是怎么了?
“这位穿白衬衫的帅哥。”低沉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全场,大家都安静下来。
奚迟给对方的邮箱发了封邮件,告诉他自己到了。四周光线昏暗,变幻的灯光在他眼前跳动,暖场的音乐一波一波敲在耳膜上,周边人嘈杂的交谈声烘得空气燥热。
台下的人也发现了不对,奚迟听到旁边人的议论声:“他们今天是不是少了人啊?”“那个很酷的吉他手呢?”“别啊别啊,我今天就为了看我野哥来的。”
台上的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泛起了雾气,他一个晃神,指下的音符错漏了一个,又一个。
底下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