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帕肯斯在远古的神话纪元时期,还没有封神的时代,甚至在成为传奇佣兵之前的过往黑历史。他是一个兽人和格尔萨拉贵族的混血,出生在角斗士营中,然后也被培养成了一个靠杀戮取悦的角斗士,很快便脱颖而出,因为标准装备是一个铜面具——他以此来掩盖自己混血的身份——这便有了这么一个外号。
再之后,“马纳尔尼塞”后来便成为了他传颂四方的大名,他本来在奴隶营中的那个称呼便再没有提了。
然而,传奇的角斗士也依然是奴隶,和小丑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已经封神了的帕肯斯来说,这便是他最难以容忍的过去了。
实事流转,传说变成了过去,过去化作了历史,历史渐渐成了传说,传说流传成了神话。那么多的岁月过去,那个让嗜血之王觉得屈辱的名号原本应该已经被埋葬在历史中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却在今天被揭了出来
“你们都要死!”帕肯斯转过了三个头颅,分别对准了天空中的大天使长,地面上的陆希和疾风,以及正在往平原边际后退的兽人强者们——呃,除了那三位传奇。
神光一闪,化作了锐利的光束,在千分之一秒之间便划破了天空,离目标只有一步之遥。三道神光,便仿佛三道神剑,一出剑鞘便寒光普照,剑气纵横,锋必见血什么的……事实上,当神光化作了宝剑指向了自己的要害之时,陆希感受到的的确不是魔力性质的能力,而是最犀利,最锐利,最致命的剑之本质。
“我是贱骨头……”陆希在心中默念了一句,突然停止了神罚之歌的吟唱。他挥剑横拉,镇狱赤焰划出了一个近乎于圆满的剑光,便是这样轻描淡写地一挥,却遮蔽了自己面前的半身。赤红的剑刃和圣光仿佛在陆希的身前了一轮赤红和银白交织的日冕,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然而,陆希很快却闷哼了一声,脸色一白,随后赶紧屏住了呼吸,这才不至于把心脏的碎片吐出来。他明明已经封死了对方所有的角度,甚至方才已经用日冕挡住了那一下直击,便连兵刃和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