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很傻。
“拿到了秘境中的奖励吧,真让人羡慕。”
“来得好。”
见他杀来,斗气如金纱,伯罕不惊反喜,盯着罗克的目光更加灼热了,距离五米时,抢先施展了巫术——风之息。
一名血巫学徒!
血兽是由各种血肉培育成,包括血巫自身的,辅以其他材料,较之器官移植更深入一步,带来的能力更多。
过了两秒,伯罕的增速巫术消散了,罗克也驱散了磁雾箭矢,两人相对而立,暂时没有发动攻击。
‘血巫不会被定义为巫师的一个分支吧,跟黑巫一样。’他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差点将自己吓了一跳。
伯罕一声低喝,血袍鼓动,一条条触手从里面钻出,上面遍布了金属鳞片,一共四条。
不管对方藏了什么主意,罗克挥动魔杖,施展了‘磁雾之矢’,磁雾箭矢在身前形成。
所以,他选择了参加。
因为和其他巫师相比,他们多了一种伴生血宠,也名为‘血兽’的帮手,加上自身的巫术,对付学徒无往不利。
罗克眼皮一跳,动作不慌不忙,操纵一枚磁雾箭矢化为磁雾团,朝血沫席卷过去。
一般来说,血兽能吸魔,蕴含轻微毒素,或者形成自爆,或者其他能力,可化为兽体,也可附着在血巫身上,以触手攻击。
秘境内,擂台之上,罗克正应对第五场的敌人。
这名血巫很难缠,是他迎战过的最厉害的敌人。
这家伙还真藏了猫腻,居然也是大骑士,还想偷袭不成。
血巫是白巫黑巫的公敌不假,却没有被定义为巫界叛族,也没被赶尽杀绝,一直存在于巫师界某个角落,让人想不透彻。
经过前四场,精神力不断增强,让他的操纵能力获得了极大提升。
罗克神色一敛,快步向血巫奔去。
他没有将磁雾箭矢甩出去,依旧以强大的精神力操纵它们,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