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上备战,砍倒了不少哥布林,将来必定成为一名英勇的战士。”
康特一脸憨厚地道:“可我更想做一个法师。”
咕咕:“……”
这话根本没法搭,不知道怎么吐槽好。咕咕只好赶紧改口问道:“对了,我看到你们的车队里不时飞出来两道风刃,似乎有一名很优秀的魔法师在你们的队伍里,能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吗?”
这问题一问,一群富二代同时看向了罗柏。
咕咕和叽叽的眼光跟着他们一起转过来,就看到了一个黑发,长相还行,但气质比较平凡的年轻人,身上穿着一套洗得发白的礼服,旁边摆着一根朴实无华的木杖,没穿丝袜,也没穿长筒袜,穿的是一点也不时尚,很土气过时的裤子,在他身后还站着一个穿补丁麻布衣服的丑女仆(索法把自己化了个丑妆)。
两个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没落贵族!
真正的贵族是不会打扮成这样的,这年头的贵族,身上都是穿着崭新的丝绸礼服,下半身灯笼裤,加上西风镇出品的名牌丝袜拉出小腿的线条,看起来贼高贵。
像罗柏这种打扮的人,铁定是家里已经没钱给他打扮了,不然怎么着至少也得来一条最流行的丝袜穿穿吧。
康特介绍道:“这位兄弟的名字叫做罗伯特·史密斯,是狂风骑士团著名的大法师,约翰·罗兰·史密斯的孙子。”
“哎?”这个介绍让咕咕和叽叽两人小小地吃了一惊:“史密斯家族的人?十六年前,黑龙飞舞之年,史密斯家族不是被黑龙灭门了吗,怎么还有遗孤在世?”
罗柏摆出一张深沉脸,把事先准备好的说词甩了出来:“呃,说出来让大家见笑了,我是……一个私生子。”
这话一出,大伙儿脸上顿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后面的话不用罗柏说也能猜到个大概了。
罗柏继续道:“我从小就被父亲大人藏在乡下,没有带到圣者之都去,所以,十六年前的那一天,黑龙袭击黑土之塔的时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