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法将羊皮纸辅在石桌上,拿起了笔,沾了点墨水,然后凝神,专注,用很小心的动作,在羊皮纸上写起字来。
她写的是“史密斯家族”的族谱,从第一任家主开始,一层一层,一级一级的写下来,一转眼就写了上百个名字。
有趣的是,她写这些名字用的居然不是同一种笔迹,而是每写两三代人,就要换一种笔迹来写。
原来,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的族谱,是不可能出于同一个人的手笔的,一个人最多在族谱上写个两三代,就会寿元耗尽而死,因此每过两三代就要换一个新的笔迹,这样才能做到天衣无缝。
大伙儿不禁啧啧叹息:“厉害,原来还有这个讲究。”
雪露道:“最厉害的是索法的记忆力,这上百个人名是怎么记住的?”
索法耸肩:“不,我记不住!这里面只有几个历史上比较闻名的家伙是真名,别的一大半的名字全是我瞎取的。”
众人:“……”
这就他喵的很坑爹!
只见索法继续向后写,一层一层,终于,她的笔下出现了“约翰·罗兰·史密斯”的名字,并且在这个名字之下,又写了四个名字,每个名字旁边还标上他们的妻子的名字,生日,忌辰。
“这是约翰·罗兰·史密斯的四个儿子。”索法道:“都是真名,越是到了近代的名字,就越要用真名,真生日和真忌辰,不然容易穿帮。”
说完,她在约翰·罗兰·史密斯的四儿子下面拉出一条线,在这里写上了一条“罗伯特·史密斯”,生日1324年9月10日,也即是二十年前的处女座。
罗柏乐了:“哟,看来,这就是我的假身份了。”
索法点头道:“名字就用罗伯特应该也没关系吧,和你同名的人在格兰王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用担心被人看了个名字就知道是你。或者说,我怀疑你根本就不叫罗伯特,你在西风镇用的这个名字,也只是你的假名罢了。”
罗柏微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