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机、甚至买过游戏设备的楚振生头一回犹豫了。
但在聪明的范芳眼里,犹豫就代表有可能。
于是她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终于有一天,楚振生心软,同意带她去一趟公园。
而她也抓准十年难得一次的机会,趁着楚振生帮她够树枝上风筝的机会,脚底抹油开溜了。
但讽刺的是,由于年纪小又没读过书,范芳并没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因此,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接客的老本行。
但尽管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至少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地下室又小又臭,遇上雨季被子是湿的、连墙壁上都能长出了霉斑。而往往旧的霉斑还没剥落,新的就又已经盖了上去,就这么年复一年。
在外头,年岁就过得更快了,十九岁那年范芳才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程红。
小姑娘是从农村来的,质朴又害羞。第一次接完客人回宿舍,躲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外头拿着盆排队等着洗澡的姑娘们炸开了锅。
这个催:“洗多久了都!这么几十分钟,老娘胎都堕好了!”
那个接着骂:“小浪蹄子洗一年也洗不成白莲花,赶紧出来吧!”
更有泼辣的,直接拨开人群拍门板:“滚出来,你死在里面这么久搞什么啊!我们还洗不洗啦!”
程红哭着咬住嘴唇不敢回应,宿舍里拢共有七个人,她今天大概是全得罪了。
等她穿着睡衣出来时,只有范芳没给她脸色。因为范芳那天接到了个特别阔绰的客人,出手就是两百小费,妈妈桑抽走了一半,她还能留一百,心情好的时候看蚂蚁都是漂亮的,因此她非但没和大家一起排挤程红,甚至还抬头对她笑了笑。
程红感激涕零,从那天起就成了范芳的小跟班。
后来,范芳被来找乐子的客人认出来。那人原来在康仁也就是以前的珍美做过保安,专门管理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