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龙骨确实是治疗心悸头晕的药物,许多医术都有写。
但绿蕊花魁,也不像有这种病症啊。
他们按照对子的平仄,根本没觉得这对子有什么特色,只是字数相等罢了,横批更是无从給起。
“哈哈,我们也是想岔了,去思索一个屠户的对子作甚?”一个燕国学子笑着摇头。
“行了,别为难人家了,好不容易进了芳华小筑,让人家吃吧。”
“啧啧,大离的诸位,你们也吃吧,菜都要凉了。”
估计是这杀猪的急乱投医,随便抄了两句看过的医书,应付了事,与其纠结这个,不如趁着机会给大离的读书人补补刀。
倒是那位常公子,忍不住轻声咳嗽了一下。
燕国一个穿黑袍的公子哥站起来,道:
“今日听闻步云山上有剑气纵横,天河悬挂的盛景,传言是步云剑首堪破天门玄妙,即将踏入陆地神仙,一出山便将大离青阳候惊退,我燕云之地的侠士,亦是仰慕此等绝世风采,今日在步云山下,又得燕国名士之后常功子在此,岂可无诗助兴?”
写诗,对于文人墨客们,简直就像是上大学遇到了高数。
青楼中一般大家都比较默契,除非是素有诗名的才子在场,要么是某些人想装逼,才会说出要写诗助兴。
显然,现在是第二种。
“洗耳恭听。”
马脸青年和常公子比起来,气质上就要输掉一大半,此时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输了只是丢点面子,认个怂就是了,若是连比试的勇气都没有,传出去更加造人耻笑。
那位燕国黑袍公子朝着步云山方向微微拱手,朗声道:
“当年步云剑首只剑入离都,大离十三名剑被一人折断,随后杀过王城,三千甲士亦不能挡,取了离王的项上发丝大笑脱身,竟然只是为了半两银子,此等在下虽未习剑,却也对此等燕云名侠敬仰非常,今日便以侠为题,赋诗一首,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