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染,怕是堵不住悠悠众口。
永宁公主只得恋恋不舍的看着沈玉容的背影消失。
树荫下便是又无人了,永宁公主想着,隔三差五,自己到宫里,表面是和刘太妃说话,实则是为了瞧一眼心上人,这般艰难。薛芳菲都已经死了,自己却还是不能和他日日耳鬓厮磨,无法光明正大,反而像是对偷情的人。想着想着,不由得哀婉起来。
“厮守难呀……”她长长的叹了口气。
忽而又想起明日校验过后,又能与沈玉容有片刻的欢愉,永宁公主的眉梢就染上一层喜色。虽然对于这些有才华的女子,她一向不怎么喜欢,只因为这会令她想到薛芳菲。
说起来,当初薛芳菲的字也是燕京一绝,只是薛芳菲写的是簪花小楷,姜二小姐字形却肖似男子。
才女代代出,薛芳菲到底已经死了。
……
芳菲苑里,白雪看着姜梨正在练字,琢磨了一会儿,道:“姑娘的字写得真真大气。”
“大气”,已经是白雪能想到的最文绉绉的词了。
“是呢是呢,”端茶的明月过来扫了一眼,笑道:“和其他姑娘的字儿都不一样。”
姜梨笑了笑。
她是薛芳菲的时候,前半生在桐乡,字迹龙飞凤舞,是学薛昭的豪气。后半生到了燕京,却开始改写簪花小楷。
不为别的,就因为燕京城的夫人小姐们都这样写,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特立独行,更快的融进这里的贵人圈。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包括写字的习惯。
就连沈玉容,大约都以为她擅长簪花小楷。但今非昔比,簪花小楷固然娟秀,但身为女子,在世上行走本来就比男子更为艰难,只因世人待男子宽厚,待女子严苛。
既然如此,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就好。倘若将自己当做男儿,自然也能扛得起事实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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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编辑通知,下周二入v,到时候可能要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