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平出了警局大门,看了看手上的电子表,恩?两点了?哦,是十二点,妈的,这破表,每天都快两小时。赢平把表摘下来,嘴角微撇:“我都有这能力了,还怕没钱么?实在不行抢银行啊!”心念一动,这块伴随了他三年的电子表化为灰烬。
赢平拍拍手,整整衣服,到附近一个餐馆坐下,要了一碗混沌——他也想到高级点的地方,不过暂时没钱啊~~~~~其实以赢平现在的状态,不用吃东西也能够生存了,不过他暂时不想表现得和一般人不同,况且吃的感觉确实不错,吃也是一种精神享受啊……
混沌还没有做好,赢平随手拣油腻的桌子上今天的报纸,马上被上面的头条给吸引了:城郊一山突变,半座山变成黄沙!
赢平吃了一惊,没想到那一击的破坏力这么大。接着看下去,说是一个农民先发现的,此人坚持认为是山神发怒,但连夜赶来探测的地质学家“权威人士”分析,可能是由于地壳运动造成的特殊现象,还有人揣测是和“麦圈”一样,是外星人存在的证据……赢平心中闷笑,幸好还没有夸张到说哪个恐怖组织对这个事件负责,不然玩笑可开大了。
吃完了混沌,赢平的兜里只剩下可怜巴巴的五十块钱,但是他一点也不急,买了一瓶纯净水,花去一块五毛钱,边走边喝,心里盘算着怎么用最快的手段搞到钱。想了半天,赢平决定用最快捷也最直接的办法——抢银行!
如果是一般人,放言说一个人要抢一个银行,那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而且作为抢匪,起码要有一把枪当陪衬才有派头嘛,哪见过只有一个人孤胆抢银行,还只带一把水果刀的?不过赢平不是一般人,他更要用不一般的方法——空手抢银行!不过话说回来,赢平的手,不就是最厉害的武器么?
现在,赢平需要一个掩饰身份的东西,当然不能是丝袜,这也太没品了。赢平知道在芙蓉路有一个店面,专门经营各类面具,品种齐全,不过价格比较贵。花了一块钱坐公共汽车,来到芙蓉路,走了一段,便在一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