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斥着一股鱼虾腥味和其他鸡鸭犬豕的气味,脏污满地。
孟星魂却并不讨厌这一切,他反而觉得自在多了,仿佛他本应就属于这样的地方,就该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莫名的熟悉感使他的脚步都轻快起来。
一群五六岁的小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小孩子们拿着柳条当做宝剑,举着箩筐当做盾牌,叫着笑着,打着闹着,其中有个带着虎头棉帽的孩子,他将帽檐拉下来遮住眼睛,用稚嫩的声音叫着:“爱慕白特曼!”
可爱的孩子们让孟星魂忍俊不禁。
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孩子面色红润,气色极佳,天真烂漫,他们身上的衣服虽然有些旧,材质也只是土布,却裁剪得十分贴身,而且款式竟一模一样。
再仔细一看,衣服的胸口和袖口上都绣着:“哥谭孤儿院”的字样。
这群孩子竟是一群孤儿,一群快乐的孤儿,这世道孤儿怎么会快乐得起来?
孟星魂也做过孤儿,他知道孤儿本应是什么样子,这群快乐的孤儿们引起了他的好奇,尾随着奔跑嬉闹的孩子,他来到一座大院子门前。
这座大院虽然占地颇广,但也不算什么高门大宅,大门漆皮斑驳,墙皮也多有脱落,带着些陈旧衰败的气息,倒像是倒台多年的官员留下来的旧宅子。
不过大门上挂着的牌匾却是新的,上面刻着:“哥谭孤儿院”五个大字。
孟星魂走进了哥谭孤儿院大门,里面别有洞天,房舍都重新修缮和粉刷过,雪白的墙壁上画着小兔子、大蘑菇、像人一样站着的绵羊一类的图画,画风很是逗趣可爱。
院子里还有滑梯、秋千、沙子堆、小木马之类的玩乐器具。
看那房舍之中,有成排的小木床,有书桌,有笔墨纸砚,有书架,书架上还有很多很多书。
这是个虽简陋,却五脏俱全的房子,对于每个孩子,都像个温馨的小家。他们可以玩耍,可以坐在书桌前读书识字,可以在小床上听着歌谣睡觉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