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燕理应也不该计较,便暂时应下。
连着许久,她都再没有莫淮的消息。听闻之前走了几个商队,也多半能猜到莫淮是同人一起回去了。
她这些时日突然与他分别,心中实在不习惯,想到当时他哑着嗓子让她别走,她却去而不复返,便总是对此事难以忘怀。只可惜正是黑夜,她甚至没有回头多看他两眼。
对于分别的事,苏燕从前也不是没有想过,几次想到都觉得心中空落落的,只是不曾料到会是这样的方式。他们二人连好好道别的机会都没有,想说的话止于口中,再见遥遥无归期。
在药铺住得久了些,苏燕的伤也慢慢好了起来,只是右手臂只能取些轻巧的物件,不能提重物更不用抬高,伤口也都结了痂,看着丑陋狰狞的。
孟娘子替她上药,每每看到都要忍不住唏嘘。
“一个女儿家,以后留这么大个疤,看着多不好……”
苏燕只好苦笑:“那也没办法,总归身上大大小小的疤都有了,也不差这一个,穿上衣服谁看得到呢。”
孟娘子睨她一眼,小声道:“你日后的夫君总得看到,若他看了不喜欢,那该要怎么办?”
苏燕倒是没想过这一茬,愣了一下,随后就想到莫淮说过要娶她的事,说道:“我相信日后我的夫君不会嫌弃我身上的疤。”
“你年纪小,哪里懂那些男人的坏心思。”
苏燕想了想,又说:“我受了这样重的伤,日后我的夫君看到了,应当是先心疼我所受的痛,若他反倒先来嫌弃这疤不好看,也说明他并非良人,不值得我托付终身。”
孟娘子觉得她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便只叹了几口气,没有再多说什么。
没过几日,东家就让苏燕去周家送药。周胥的私塾离药铺有一条街的距离,学生只有零星十几人。多是些商户人家将孩子送来教导,学会识字算数日后继承家业。
周胥的母亲身子不大好,他才需要时常到药铺来抓药。苏燕送药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