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小心叠好收进怀里。
“怎么没我的事,街口那群人不是我砍死的?一群拿枪的,全让我用刀砍死了,还不够威风?”程千钧红着脸争辩道。
“那算什么,我对付的可是拿冲锋枪的,冲锋枪见过没?哒哒哒枪口冒蓝光,子弹跟下雨似的,能把人打成筛子。你是没看到,那场面老凶残了,结果全死我手里了。”刘三扬着脖子道。
陈胜看着争的面红耳赤的两人,脑壳有点疼。
关注点是这个吗?
被青帮悬赏追杀一点也不在意的吗,青帮几十万帮众一点排面都没有吗?
这就很刀客。
为了一百大洋的安家费,就敢来上海和地头蛇做对;和陈胜几顿酒的交情,就敢帮他一起弄死青帮大佬。
在他们这里,人命是小事,无论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上了报纸,名传天下才是大事,以前职业巅峰就是威震西北,现在被他们拉高了上限,就很兴奋,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
陈胜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他同样不怕危险,大不了就是回归,只是不能快乐的练功,他憋得难受。
这种事开了荤,再想戒就很难,而且手动和自动差别真的很大。
陈胜向来都是个安分守鸡的人,干草埔那种环境,他都能宅几个月不挪窝。
要是他现在呆在渡部的密室,他也能老老实实藏很久,然而现实是残酷的,那边是俩妹子,这边是俩糙汉子。
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辗转无眠的陈胜换了身深色衣服,一个人出了小院。
一路避开所有亮着灯光的街道,尽量让自己一直行走在月光的阴影里。
好在深更半夜街面上一个行人都没遇到,顺利来到安全屋附近。
刚想走出阴影区域,淡淡的危机感传来,陈胜迈出去的腿又收了回来。
陈胜的精神步入超凡,虽然没有如同孩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