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龙血没有一点人类的血液,他也咬死了自己不是龙类这一点。
难道海洋与水之王还能用龙族的规矩来管人类?
更何况,夏弥也不像是那种会老老实实守规矩的人。
夏弥努了努嘴,一脸无辜:“我也就是打算顺便吸引一下秘党的注意力,他们发现我们直奔他们最有可能收获龙骨十字的的目标,应该会赶紧出动吧?我也就是借着他们的手替我们探探路而已,然后当着他们的面得到龙骨十字,打击一下他们的士气。最后再给那些对我们抱有歹意的家伙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趁着我们斩杀海洋与水之王后的虚弱期发起进攻的机会,仅此而已。”
陈鸿渐瞪大了眼睛看着夏弥:“也就是?还而已?”
“姐姐好厉害的,我记得我化名阿提拉的时候就是姐姐在背后出谋划策,说是算无遗策都不过分。”芬里厄咽下几块薯片激动道。
陈鸿渐一愣,好像是这样啊。
虽然那时候的芬里厄还没有那么大的心智缺陷,但也就是个莽夫,比《隋唐演义》里的李元霸好不到哪里去,但愣是被夏弥打造成了“上帝之鞭”,让欧洲各国恐惧臣服。
现在想想,哪怕不算这一茬,夏弥在原著里似乎也是智几近妖的人物,从隐藏身份混入卡塞尔学院,再到假死脱身,而这一切似乎就连路鸣泽都没有发现。如果不是受限于实力,夏弥可能才是四大君主的双生子中最强也最有希望恢复龙族昔日荣光的初代种。
陈鸿渐看着夏弥的侧脸,一个想法忽然萌生出来。
有了这么智几近妖的夏弥在身边,那是不是说,以后自己就可以不用动脑子思考当一条咸鱼躺平了?
大西洋海底三百五十米深处,一个体型并不逊色于巨龙的圆柱形物体正在以35节(35海里/小时)的速度前进。那是霉国的洛杉矶级核潜艇,艇身长度达到了110米、宽度达到了10米,满载着鱼雷和“战斧”巡航导弹,向着格陵兰岛前进着。
秘党原本想雇佣那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