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三十万的表戴。
然而,那人猝不及防地推开副驾门,下车来,叶濛陡然间以为是李靳屿的双胞胎兄弟,直到两人视线相碰,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叶濛确定了。除了是那小混蛋还能是谁!
李靳屿一身白衬衫黑西裤。只有脱光了见过才知道,他穿衣显瘦,但整个人骨架其实并不小。他的肩宽且平直,背薄腰窄,锁骨像八字,在胸前成一条凹深的直线,胸肌清薄,每一寸都恰到好处。穿上衬衫西裤,整个人就显得清瘦,气质干净。运动鞋换成一双尖头皮鞋,瞬间成了清贵小公子。他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邰明霄和勾恺身旁是碾压性的,但他是懒洋洋地靠着车门,倒给足了他俩面子。
李靳屿这个男人,就活像一把尺子。身上哪哪都标准,明明平时看着挺不错的男生,往他旁边一站,就突然没味道了,多少差点意思。
两人近一个多月没见。没见到其实还好。但这一见到,那小混蛋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干干净净,像一颗挺拔的小白杨。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已经想他想疯了,她心跳疯狂,是第一次连五脏六腑都牵扯着砰砰直撞。
可她又觉得这种感觉她难以言喻,怎么说呢。就好像你曾见过一朵烂到泥水里的花,洗去污浊,忽然重新抽出了嫩绿的芽,甚至比你以为的品种更高贵。
“卧槽,你这三天都没换衣服?怎么这么狼狈看着?”
邰明霄一句话把她的魂魄给找回来。叶濛才蓦然想起来自己这会儿到底有多狼狈,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大病一场后脸色也难看。她实在不愿意让李靳屿看到这副鬼样子,低着头,匆匆应了声,让周雨先上车。
一路上,邰明霄开车,李靳屿坐在副驾,后排坐着勾恺、周雨和她。叶濛坐在李靳屿后面,能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他衬衫扣子扣的一丝不苟,喉结上的疤还在,这个疤真的神奇,以前叶濛觉得,在宁绥的时候,她觉得看着有种压抑的性感,可到了这,有种淡淡的疏离感。
哪能想到,他们曾在宁绥相逢——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