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等艾丽萨回后台休息,只剩楚阳独唱的时候,她就知道云千寻为什么更偏爱这首了。
这姑娘现在爱听这调调。
情歌……
“hidingfromtherainandsnow
(藏身于雨雪之中)
(努力忘记,但我怎能就这样离去)
(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
《takemetoyourheart》,改编自地球某位大佬的经典金曲。
那位大佬身上的标签有很多,最著名的大概有歌神逃犯克星食x啦你,还有……《吻别》。
这首歌就是《吻别》的英文版。
《吻别》94年发布就横扫各大榜单,零九年金曲奖评选二十年间观众最喜欢歌曲的时候,《吻别》力压无数经典当选,而这首《takemetoyourheart》完整保留了《吻别》的曲调,歌词上则跟原版那种带着淡淡的遗憾和哀愁不同,更像是一封浪漫的情书,充满了一种情深意切。
编曲和演唱上《takemetoyourheart》突出了一些摇滚元素,节奏感更强,曲风也更明快,跟《吻别》各有千秋。
对于歌会不会火谁都都不敢妄下定论,但一首歌好不好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和喜好,《takemetoyourheart》无疑相当符合大部分人对于好歌的标准和定义,一下子就抓住了很多人的耳朵。
“其他先不说,谁帮我翻译一下这个歌名?”
“靠近你的心?走进你的心?把我放在你心上?”
“卧槽,好肉麻~~”
“有谁跟我一样,虽然不懂英文,但还是喜欢听英文歌,听的是一种旋律和心情?(*′?`*)人(*′?`*)?”
“对,我也不懂英文,也很爱听英文歌装逼。”
“我就知道好听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