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看到书评区中有书友说到毛笔字和繁体字的问题,略向书友解释两句。第一,本书中所说的毛笔字是特指唐朝日常用的蝇头簪花楷,这种字不是书法的大字,也就是一张大纸只写几个字的,而是比我们日常的钢笔字大不了多少,不仅要能写,而且还要写的整整齐齐,呵呵,能写毛笔字没什么,但要说现在的中文系学生都能写出这样一笔漂亮的簪花楷,确实是超出了我本人对中文系学生水准的认知。
第二,繁体字。现在的中文系学生是能认一些,但问题是能不能认全,能不能写全呢?举一个例子,“艳”的繁体字大家提笔就能写出来不?呵呵,知易行难,世事多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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