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一阵头晕目眩,眼前阵阵发黑,双腿僵硬得像石头一样。爷爷面前扔了一地烟头,原来我不知不觉间蹲在那里看了半个钟头。
“怎么样了,阳儿?”爷爷问道。
“此人年龄大概三十岁左右,既是男人又是女人,生下来之后常年生活在囚禁的环境里,用四条腿走路,吃粗糙的食物,还生过七八个孩子,后来被水淹死,然后又被人砍死。”
“这就是你的结论?”爷爷冷笑。
“对,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我说道。
“哦?”爷爷来了兴致:“你说说看,他怎么不是一个人。”
这副骨骸除了脑袋以外,身上的部件全部是从动物身上借来的,腿是羊的,双手是猪的,骨盆则是另一头老母猪身上的,手脚是用零碎的骨头拼起来的,可能来自于猫狗。
如果非要判断此人的死因,从颈骨上的断裂伤口判断,是被人斩首而死。
听我说完,爷爷欣慰地点头:“孺子可教,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如果你连人和动物的骨头都分不清,那跟你说再多都是浪费时间,很好,很好,我宋家果然后继有人了。”
“可是爷爷……”我说出心里的疑惑:“这幅骨架到底是怎么回事?”
爷爷吸了口烟,说出了这副诡异骨架的来历——
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
当时县城附近的杨树庄有一个叫黄三的村民,黄三是个游手好闲的光棍,除了喝酒、赌博,半夜翻寡妇墙之外什么都不会,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把自己的老娘给活活气死了。
这小子当然没讨到老婆,整天四处借钱,村里人都十分嫌弃他,黄三在村里混不下去了就外出务工,在这个工地干两天,在那个餐厅干两天,手上有两个钱就跑去赌。
有一次他欠了五千块钱的赌债跑路了,债主追到村里要钱,在当时那可是一笔惊天巨款,足够在乡下盖几套不错的房子,亲戚朋友们谁也不想替他背这个锅,就都说不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