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里,整个人姿态舒展挺拔,毫无瑟缩之意,好像周围的冷空气都要为她退让一步避其锋芒一样。
白昼多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在心里想:差太多了。
如果是纪欣欣,这时候就应该会觉得冷。
他也就可以把自己的外套披到她的肩膀上。
可纪繁音这个人,无论是从前唯唯诺诺不和人打交道时还是现在,白昼没见她对谁示弱过,更没见她依赖过什么人。
哪怕大家私底下都觉得她是宋时遇的舔狗那时,纪繁音好像也不曾对谁求助、请求依赖过。
白昼觉得这样的女人稍微有点可怕。
可怕就可怕在她们就算独身一人也能活得很好。
想要对她们施以恩惠当做牵制和筹码,都只能是妄想。
宋时遇不行,刚才那个导演不行,白昼自己也不行。
白昼越想越气,他冷哼道:“你以前居然会喜欢姓宋的,他对你那副态度。”
纪繁音就不能早点是现在这个性格?
那他也不会讨厌懦弱的她这么久,说不定还能成为好朋友。
姓宋的现在肯定后悔得要死。白昼恶劣地想。
酒店的工作人员把纪繁音的大衣取了回来交还,后者直接披在了自己的肩膀上,闻言笑了一下:“白昼,你怕是忘记你以前怎么对我的了。”
白昼被这一句噎得无话可说。
他确实看不起以前的纪繁音,尤其看不惯她的自暴自弃和逆来顺受,特别是在纪欣欣在旁作为对比的时候。
白昼甚至不屑于伸出援手,他觉得纪繁音烂泥扶不上墙。
现在的纪繁音却把白昼的脸打得啪啪响。
可白昼又忍不住觉得这里面有纪繁音自己的错。
如果她能够早觉醒、早改变,那现在的局面就不一样了。
“我提醒过你不止一次,白昼,”纪繁音淡淡地说,“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候,我是‘纪欣欣’。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