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用老法子限定地租的最高额了。
土地法令的最核心的也就是这个:地租额度不得超过年产农作物的四成,而农作物的年产额由政府派出的专员额定。当然了这个限额肯定是很多地主所不能接受的,可能会瞒上欺下,比如虚报农作物产量,或者私下和农民签订更高额度的租约。
为此,土地法令制定了第二条:任何有多余田地用于出租的个人出租必须也只能租给政府。任何私自出租或者承租土地的行为都将遭到毫不犹豫的消灭。由于是政府和地主方面签订承租契约,面对政府的时候,地主也就成了弱势一方,变相抬高地租就不可能了。
然后再由农民向政府原价承租土地,也就是说地主和无地农民不产生直接接触,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确定限租令的实施。
本来土地法令还有其他几项,不过现在实行的时机还不成熟,比如土地购买令,政府向地租购买土地,分多年付款,同时把土地卖给无地农民,同样分多年付款。又比如政府向地主承租又向农民转租的土地,耕种田地的农民满一定年限后,可以向政府提出购买申请,而地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如此一来,地主所拥有的田地就会大规模的分散下去,而地主出让土地所获得的收益也会由政府进行引导,投入到工商界当中。只是这些政策也算比较激进的,现在国民军也不想让内部太过于动乱,所以只是先拿福建的几个地区进行了试水,以后看看成果再大规模推广之类的。
当中虽然免不了官员和地主相互勾结的情况,但是国社党已经向下面的乡镇派出工作组,宣传实施国社党的政策,同时也为了让政府的触角更深入到农村社会,在镇一级之下再设立乡、村这两级行政机构,试图打破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中宗族、士绅统治广大农村的结构。
而国社党的这项土地法令却是引得了众多底层农民的支持,延平等少数几个地区甚至涌现了农村子弟踊跃报名参军的迹象,除了国民军的高额军饷和前途外,和土地法令是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