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正在帮我们修工具,会有点吵阿,呵呵」待他上楼后,我立马钻到床底下翻看著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奥秘,公然,我在一个黑色文件夹里发現了几张手写的纸,第一张的开头标题是《冯慧芳与王建国,吴伟,刘大宝,张春交易合同》……
第一部第03章
我打开文件夹从里面把那几张手写纸拿了出来,翻了一下发現一共有四份。每一份内容不异,只是最后的签名分袂是四个男人的名字和我妈的名字,不难看出是我妈和他们每一个人都签了一份不异的「交易合同」。我拿起第一份开始从头看起,下面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请读者们過目。
冯慧芳(我妈)的义务:一。除去過年三天以及临时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以外,必需在住在此屋(指我妈現在所住的房子)晚上八点之前必需回抵家中。周六周日未经允许不可擅自出门(周日可有三小时去店里理货)二。周一至周五晚上必需在5点30之前回抵家中,在此期间必需无条件满足我(分袂指王吴刘张四人)的任何性要求,而且供给令人对劲的性处事。
三。不能拒绝我要求进荇的任何**芳式(不积极共同等同干拒绝,例如:被抽出yin道和肛门的时候没有高声淫叫)四。必需接受我任意shè精芳式(清洁射完jing液后的yáng具)并保证本身不会怀孕,否则后果自负,与我概无关系。
五。在屋里的时候不允许穿任何内衣内裤,但必需穿上高跟鞋和丝袜,上衣以吊带,衬衫和背心为主,下装一律裙子。一项未满足著装要求即可视为违规。
看完我妈所谓的「义务」后,我在惊叹之余老二也已经翘的高高,心想提出这也反常且无理的要求我妈怎么还会与他们签下合同。接著看下去,说到了我妈的权利。
我妈的权利:一。能每周会见家人一次,而且能和丈夫過正常性生活。
二。例假期间能遏制yin道的使用,但其他性器官的使用一切照旧。
纸的最后写到的是四个农民工所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