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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歌姬?”
托尔那张粗粝狂野的脸上,闪过一丝茫然懵逼的表情。
这位只在地球待过一段时间、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恋人简·福斯特或者复仇者联盟队友待在一起的阿斯加德雷神。
他也许知道什么是派对(阿斯加德也有宴会),知道什么是枪械(阿斯加德也有激光枪),知道什么是化肥(阿斯加德也有农田),但对于地球上的流行文化,抱歉,他还真是没怎么了解。
“是地球上的吟游诗人么?”托尔抬起粗糙大手,挠了挠青色胡茬,不确定地说道:“我在大街上看到过,他们经常抱着横置竖笛演奏,面前的地上摆着一个倒置礼帽,围观者会将金钱投入礼帽当中。”
“....他们手里拿着的不是横置竖笛,那叫吉他。”洛姬额头的血管突了突,说道:“而且那叫流浪歌手,不叫吟游诗人。”
“哈,无所谓了。”托尔浑不在意地摊了摊手,随意说道:“那是那种在歌剧院演唱的阉伶吗?按照书上所说,他们的嗓音清脆、动听,有力而甜美,任何女歌手都无法胜过他们。”
“很抱歉,虽然阉伶歌手是美声唱法的源头,但是他们已经消亡了数个世纪。”洛姬摇头说道:“而且现在的普世价值观也不允许阉伶歌手再次流行,那终究是违反道德的存在。”
“好吧。”托尔撇了撇嘴,认真说道:“那么偶像歌姬,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呵呵。”隔壁牢房中,洛姬莞尔一笑,竖起一根手指,沉声说道:“偶像,指一种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对象。而歌姬,则是年轻貌美的女性歌唱家。
无论是‘偶像’还是‘歌姬’,这两个词汇本身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严肃性,但是当他们合在一起的时候,专业程度反而有所下降,娱乐属性有所上升。”
接下来,洛姬不厌其烦地给托尔解释了美利坚音乐界在90、00年代的偶像派歌手流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