蔽年轻的哥自己身上挥之不去的咖喱味儿。
“晚上好先生,请问您要去哪儿?”
啊,充满咖喱风情的印度英语,蛋疼程度仅仅比韩国人和日本人好上一丝。
“萨默赛特,到地方我会告诉你的。”李昂将旅行箱塞到后座,也不废话,直接从钱包里掏出两张富兰克林递给三哥,“不用找了,能开多快开多快。”
在金钱的驱使下,这位年轻三哥很明显亢奋了起来,一路载着李昂风驰电掣,一口气冲到了哥谭大桥,来到萨默赛特的荒僻小径上。
和那些动辄乘坐战斗机、核潜艇的超级英雄不同,李昂想要奔赴战场还得很跌份地做出租车——他还没来得及给自己买一辆。
他双目如电直接锁定了某颗有擦撞痕迹的大树,下车查看一番后,回到车上拖下旅行箱,让三哥司机回转离开。
年轻三哥踌躇地看了眼僻远冷寂的四周,颇有职业道德地询问李昂需不需要返程,然而在后者掷出的第三张富兰克林之后立马兴高采烈地踩踏油门,把李昂一个人丢在这鸟不拉屎的乡间马路中央。
等到的哥的车尾灯再也看不见,李昂才漫步走到树林深处,将旅行箱里的家伙事儿统统装备到身上,再把箱子草草掩埋起来,出了树林。
头戴诡异傩面,手持枪械,内穿休闲长衫,外套透明雨衣,脚踩塑胶雨鞋,密密麻麻的十个手枪弹夹挂在腰带上,背后还紧紧绑着两把威慑力十足的粗暴冷兵器,李昂此刻的造型只能用“蔚为壮观”这个并不贴切的词去形容。
他沐浴在冷清月光中,不带有一丝温度的眼眸透过傩面扫视着公路路面,那些轮胎摩擦的车辙痕迹在脑海中逐渐拼凑出完整的画面,指引着方向。
“车子去了南边。”
李昂舒了一口气,身形如长臂猿猴般跃上枝头,灵敏迅捷、无声无息地穿行在憧憧树影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