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三十二年都没有花过钱,十七岁之前我是乞丐,我捡废品,吃垃圾,我没花过钱,十七岁之后,我进入公司,开始给公司谋取暴利,第一次任务公司给了我一百万,我想去肯德基买五百块钱的鸡翅吃,但是连公司的门还没出,我就被叫回去,坐车去了更远的地方执行第二个任务。"陆贝道:"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没有停止过我的脚步,一直到现在,十五年了,我每次任务回去,都想去肯德基买五百块钱的鸡翅,我不是为了吃鸡翅,我就是为了花钱,我想在我手里花出一笔钱!你知道这种有钱却没时间花的感觉吗?我也希望向你一样,用钱去买别墅,去酒吧泡马子,买保时捷,买法拉利,买兰博基尼!但是我连买鸡翅的时间都没有!我去哪找时间买这些东西!”
谁都没想到,十五年来,陆贝挤压在心口窝里的竟然是这些。因为每次任务都是这种偏僻的无人区,而且任务总是一个接一个,永远不会停歇。所以十五年来,陆贝真的没有一刻不是再为公司做事,这就是他为何有这么大野心的原因,他想要更多的钱,然后狠狠的花,什么都不买,就是买公司的股份!
他希望有一天他能只花钱,不用去做这些该死的任务!每天都活在花钱的世界里,却永远都有花不完的钱!这才是他陆贝想要的生活。现在,他想要的生活近在眼前,他马上就可以实现了,却又无情的被人给撕裂了!
老板给了他一切,但也毁了他的一切。他的一生都变得如此枯燥乏味,就算是捡垃圾的那些年里,他还有可以狂睡一天的时候,但进入公司之后呢,十五年来,五千多个日日夜夜,他不是在任务中,就是在任务的路上,他是毒蛇探险队的一队队长,他肩负着很大的责任,所以他连一天想去做自己事情的时间都没有。
当燕京房价还是两千块一平米的时候,陆贝没有时间去买房子,现在已经涨到了几万块,他依然没有时间去买房子。这就是陆贝最大的不甘心吧?
"我的手要断掉了!"鲍清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