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征兆。”
“谁喜欢他关我什么事你们两个可以收起这八卦的心思吗”像是给自己压压惊般,莫言一口把茶杯里的橙汁全部喝光,可是……心里莫名的觉得好在意啊!于是鬼使神差之下,莫言向封不语问道:“以前周戮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他啊……那可是在警队里被无数人当做偶像一样来崇拜着的家伙,在我还没有辞去这份工作时这个家伙给我的感觉就是桀骜不羁,当初刚入警队进行训练的时候,教官因为听说周戮是经人介绍进来的,他就以为这个家伙只是那种想要来警队里‘镀金’的公子哥富二代。”
“据说这类人那对教官是最讨厌的。于是在第一天为了来个下马威也为了在我们的心中竖起里威信,就想要用周戮来演示,本着‘杀鸡给猴看’的教官哪知道碰上了铁板,当时刚进警队里的周戮可没有现在这种给人温和感,那时候的他也不知道在进警队前是干什么的,总之他对于所有人都抱着接近野兽般的本能警戒心,之后那位教官据说在周戮一阵乱拳下送进了医院躺了三天。”
“额……可以理解吧,我第一次和他相遇时。他差点也要对我兵刃相向了。”莫言相信自己当时如果不是穿着女装和他相遇,周戮那家伙绝对会用刀子在自己身上开个口子。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的周戮简直就如同沉睡的野兽般,一旦周围有任何风吹草动他立刻就会睁开双眼。
“诶不会吧,现在的他应该没有那么严重的暴力倾向才对吧。”听到莫言说自己差一点就遭到周戮的毒手,封不语愕然之下下意识就说道,接着莫言也没有丝毫隐瞒,就把自己第一次在老家半山腰的土地庙里和他相遇的一点经过就说了出来。
“额……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相隔十年后再次相遇并且还认出了各自。封不语觉得除了缘分外他找不出其它的词语来概括,接着他面露回忆之色,继续说起了过去周戮在警队里的黑历史。
“我记得有一次在抓捕一位持枪抢劫犯,那位抢劫犯在枪杀了好几位路人,其中还有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