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什么都不知道,把军队看住了。剩下的事,你何铁面去办去!呵,你当还是什么好差事呢?将来说不定哪天,就是你的罪过。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姥姥的!”
可此去淮安,路上若是两人连说话解闷都没有,也够难熬的。
想到此处,顺手拿起一个苹果擦了擦,咯哧的咬了一大口,汁水四溢。
李景隆吃东西的声音,让何广义脚下的细狗耳朵动动,睁开眼睛,好奇的看着他。
这细狗全身黑色,只有四蹄是白色,俗称四蹄带雪。毛色锃亮,身材匀称悠长,眼睛明亮,弓背细腰。
李景隆是纨绔子弟出身,从小斗鸡走狗的事没少干,一看这狗就知道这是一条万中挑一的好狗。这等狗,在他们这些豪门子弟家中,都是带着出去打猎的。对付太大的猛兽不如敖犬,但对付狐狸兔子等物,却是极其拿手。
若是训练好了,抓了狐狸兔子,还不会伤及皮毛。
“啧啧!”李景隆逗弄两声,手里的苹果核扔了过去。
岂料,那狗儿闻都没去闻,大眼睛亮亮的看着他。
“好狗!”李景隆赞叹一声,伸出手,召唤狗儿过来。
可何广义却忽然闭着眼睛伸手,在狗头上拍拍,那狗儿又乖巧的趴下去。
“你这人真没趣?”李景隆不悦道,“老何,咱路上得走好几天呢,你都这么板着脸,话也不说?”
何广义缓缓道,“若曹国公看下官不舒坦,换辆马车就是了!”
“我?”李景隆被噎得大窝脖,没好气的说道,“你诚心是不是?咱俩一块出京公干,同僚之间说说笑笑,是应该应分的吧?你这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老何,我李景隆自问可没得罪过你。”
“你自己说,哪次见你,我不是笑呵呵的。按理说我一公爵,你不过是三品的指挥使,我如此屈尊,你都不领情。你到底是真的铁面,还是没拿我曹国公当回事?”
说到这,李景隆越说越气,“老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