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不经意低眼,便意外发现他的食盒里,没有重口味和油多的食物,清淡的像个素食动物。早晨雷打不动的一盒纯牛奶和酵母面包,在早自习开始前的五分钟内固定吃完,仿若成了人生规律般。
相反,吃得慢吞吞的枝道便偷偷掩在书本下,在众人的朗读声中,一点一点掰着面包从桌下拿起塞进,鼓着脸颊含糊混度。
直到第叁天,明白皱着眉,“早自习别吃东西,影响别人。”
她顿时僵着脸,咀嚼的动作停下,一大口面包便整个吞入,差点没被噎死,她瞅着那人又冷淡地只看着书,只好低着头郁闷的狠狠扯着面包。
大骂两句混蛋。
自此,四年的习惯,含泪被迫中止。
混蛋的笔盒里永远只有叁支笔。红笔、黑笔、铅笔,书桌面整洁到每个地方都有指定分区,每本书连一个褶子都没有,若不是上面勾画的直线和文字,一眼看去还以为是本新书。
有时枝道上课跟不上老师翻页的节奏,笔记没抄上,便下意识懊恼地往右猥琐地瞟着,想偷摸地看两眼。
不看不要紧…一看就…
他的笔记也是规整分区,丝毫不乱,其上的文字从来不会超过那条横线,令人发指的齐整且纸面干净、毫无划去错误的黑疤。这种大神笔记,一般是在脑里已规划好了内容分布大纲细节,才能胸有成竹写下,不留错痕。
枝道不由得看看自己哪有空哪就填上的杂乱笔记,莫名脸颊一红。
不过…枝道又偷偷瞟去,低眸…
少年的侧脸线条精致的如马夸特面具般,低垂的眼眸黑睫纤长翘动,一闪一扑,光洁的脸颊如幼肤般嫩白,唇线因认真思考而抿成一条直线。
他的手,骨肉恰配,五指如竹,恰有嶙峋的风骨感,指甲略薄,指尖微微翘起如尾羽,白皙的手背,青脉微微鼓起。一只难见的漂亮的右手,正握着笔,筋线利落。
等等!他….他竟然比她还白?!
枝道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