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手指挠在你的心尖上,舒服得整个骨架都要散了。
有一种陶醉,无关乎性别,因为它太美了,美到你忘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和隔膜。
“你干嘛要用艺术字写名字啊?”
一句话打断了顾海的思绪。
“哦,那个名字是我女朋友找人设计的,非要我学着写着。后来我习惯了,一直那么写,想改也改不了了。”
白洛因淡淡道:“这是个不好的习惯。”
顾海敬了个标准的军礼,“白老师教训的是,我回去就改了。”
谈笑间,路已经走了半程,顾海意识到他不能直接带着白洛因回住处,他得尽量绕远,否则就真暴露了。
“呵……”
听到白洛因一阵赞叹,顾海扭过头,看到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条大狗,雪白的皮毛,强健的体格,温和的性子。白洛因蹲下身,爱不释手地在狗身上摸来摸去,脸上净显兴奋之色。
“这只萨摩耶真漂亮。”
话音刚落,狗的主人来了。
白洛因站起身,直到狗主人把狗拉走,他还意犹未尽地看了很久。
“你喜欢狗?”顾海问。
白洛因笑,“我挺有狗缘的,一般再凶猛的狗,看到我都会温和下来。”
顾海的眼皮跳了跳,怎么越听这话,越像是说他的?
“你要是喜欢,哥们儿回头买一只送给你。”
白洛因随口回了一句,“你那么穷,买得起么?”
“……”
顾海心里碎碎念道:别说一只萨摩耶了,就是一只藏獒,我都能买给你。
这么活着,其实也挺窝囊的……
“你们家不是就在附近么?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都没到?”白洛因开始怀疑了。
顾海站定,拍着白洛因的肩膀说:“推着车走肯定慢,我这就骑上,一会儿就到家了,你也回去吧。”
白洛因挺痛快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