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每年从中国和西西伯利亚特区走私到苏联的中国轿车就近万辆,其它象彩电,冰箱之类的家电产品以及服装,化妆品,烟酒之类高关税商品更是数不胜数。
他们通过制作向中国购买设备和物质的虚假合同或者以办虚假的合资企业的名义或借投资金融股票为名,把资金汇到他们设在中国的山南特区、新加坡特区或琉球特区的银行账号。然后抽逃资金到他们自己的个人帐户,流到他们个人口袋。
经统局65年度报告披露:至1965年10月底,他们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苏联境内或其他外国的财产,超过一千万元以上人民币的有231人。超过5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32人,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有3人。他们存在中国的资产将进100亿元人民币,占苏联人民币储备的1/4。
实际上他们已经垄断了中苏贸易的绝大部分的业务。已形成了新的官僚买办阶层,他们有近2/3已经办了西西伯利亚特区的身份,有15人以及加入中国国籍,他们之中绝对部分在西西伯利亚特区和中国的山南特区、新加坡特区,琉球特区以及在中东的中国山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科威特酋长国购置了大量的房产,股票,和大额的保险。
远东特工委经统局65年报告反应,有三种情况值得关注。
1,苏联这个新生的利益集团,他们通过家庭权利的背景,在苏联党政军中进行政治游说,并以提高福利待遇为名,对各地部委主要领导和各大部委政策研究机构进行收买。对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
2,他们依靠手中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在政界、学术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为其行为进行辩护,抵制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
3,他们这些人在其家庭权利的支持下,正在努力的争当最高苏维埃代表,以进入苏联享有法律创制权的联盟院和民族院这两大政治舞台,为其声张和谋取利益;并私下推荐一些相关专家、学者进入两院为其摇旗呐喊;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