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漂亮的眸子潋滟着漫城雪色,明亮又张扬。
她生来就是好看的微翘唇轻轻抿拉着,似是在强忍着上翘的唇角,努力让自己做出一副“啊,这么麻烦啊”的表情来。
“你都多大了,吃个早饭还要人陪吗?”
一脸不愿意,好嫌弃的模样。
可是脚步却轻松地迈了起来,一双小蛮靴在雪地中擦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百里安笑着跟上她的脚步,撑伞与她并肩而立。
一向出门能架玉车绝不走路的方歌渔,今日却是将那灵囊藏得看不见了。
方歌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偏头看着百里安,蹙眉问道:“上次给你的零花钱,还有剩吗?”
百里安为了迎合她的目光,身子微倾,说话时都是尽可能将头低得与她同一个高度,他朝她眨了眨眼,笑道:“用完了。”
方歌渔是个小富婆,但给他的零花钱并不夸张过分。
因为她知晓百里安的性子,不似风月场所里那些一掷千金的仙门公子,花钱也花不到哪里去。
很好养的。
而且不知为何,对于这个小尸魔,她有种养某种柔软小动物的感觉。
虽然可以一次性给他好多好多钱,但是她更享受那种给小动物时常投食喂奶的那个过程。
身为十方城的大小姐,挥洒金钱惯了,还是头一回在某一件事上变得‘吝啬抠巴巴’起来。
可偏偏,这种抠巴巴的花钱方式,她竟还很是喜欢的。
算是一个小小的快乐源泉吧。
奇怪,大手大脚花钱花了这么多年,都还不如一时抠门来得舒坦。
方歌渔不知自己这种古怪令人费解的情绪是从何而来。
思索了片刻,她得出一个结论。
也许……这就是没有钱人的快乐吧。
听到他将钱用完了,方歌渔唇角微不可查地翘了翘。
旋即很快摸出几个银锭子,几个金锭子,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