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吃药休息,又不肯去……认命等待,我很难办啊。”
吕不韦双眼微微眯起,深深的看了古寻几眼,也没有做出什么撂狠话之类跌份的举动,不发一言起身离开,带着他的卫队,又浩浩荡荡的离开了。
当然,走之前他的仆从还是支付了诊金的——一百金。
古寻看着桌上的一百枚金币,咧嘴笑了笑,然后收了起来。
一百金当然不值得多高兴,不过吕不韦来了一趟自家医馆,对生意绝对大有益处。
这可是相国曾经光顾过的医馆,普通百姓和一般的官宦富商又不了解个中详情,要么因此认为古寻医术高明,要么因此误会古寻和吕不韦有瓜葛。
过了片刻,等吕不韦的人全部离开,看热闹的人群也渐渐散去后,古寻低头翻看着一本手抄诗经,突兀的说了一句:
“进来吧。”
接着,一道身影就出现在了医馆门口,走了进来。
古寻抬眼一看,来者是个年轻女性,长着一张清秀的俏脸,皮肤白皙如雪,五官精致秀气,琼鼻樱唇,一头青丝被发带束缚在身后,发尾微微摆荡飘散,穿着一件碧蓝裙衫,内里衬着白色贴身紧衣,外面罩着一件墨绿色的女式斗篷,腰间还挂着一个雕工细腻精湛的木头鹦鹉。
看这副打扮模样,应该就是墨鸦所说的鹦歌了?
刚才吕不韦在的时候,她就瞒过了外面驻守的卫队,悄悄靠近了医馆,当然,没敢现身进来。
没等古寻开口问话,疑似鹦歌的女子就直接上前躬身行礼问好,坦白自己身份了:
“鹦歌见过古先生。”
声音清脆靓丽,很悦耳。
这态度,可比白凤那个愣头青主动痛快多了。
古寻不由暗自点了点头,果然白凤就是被墨鸦保护的太好,缺少毒打。
“看来墨鸦已经和你说过我了。”
“是的,先生。”鹦歌点头应答,态度很是恭敬有礼,却不显得谄媚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