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勇顺着示意看去,
咦,这不就是前几天找自己走私带药的那个人吗?
靠!
你们果然是一伙的!
陈炜没管满腹心思的程勇,径直走到瘦弱年轻人面前道,伸出右手,露出笑容:
“你好,还记得我吗?”
这个瘦弱的蹲在地上吃盒饭的年轻人,正是吕受益。
吕受益看着突然走到他面前的年轻人,疑惑打量了片刻,
恍然大悟道:
“欸,你不就是之前借我手机的那个人吗?你好你好。”
他想起前几天自己经老邻居介绍,找一个保健品店老板帮忙带药时,遇到的那个高健年轻人。
当时他还以为这个青年是在拍戏呢,
穿着一身民国破旧衣服,身上打着补丁,失魂落魄的站在墙角,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
而且长的很帅气,就像此刻看书的老爷们一样帅!
所以吕受益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很深。
陈炜此刻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戴着无框金丝眼镜,头发整齐,身材笔挺,气宇轩昂。
他反而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是我,方便谈点事吗?”
陈炜笑得很温和,朝着街道旁的程勇的面包车指了指。
这身打扮可是他上了心思准备的,
变成僵尸后的他,身材不像从前那样瘦弱,
即使是人类状态,此刻也是肌肉分明。
穿上一身黑西服,像保镖胜过像白领。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温和一些,
也为了祭奠前二十二年近视人生,
陈炜还给自己佩戴了一副无镜片眼镜。
相比起成为僵尸之前,一副斯文无害模样,
此刻他看起来,多了一种羁傲不训的气质。
看起来更有攻击性!
……
说起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