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岂不是显得不老实?还想着蛊惑他们?
所以他果断地说不算。
然而他不知道,苟爷等人是真打算自首了。
收容事件已经解决,墨穷把群主的尸体收入了储物装备,和大卫下楼之后,见外面这阵仗,商量了一下决定投降。
倒不是跑不掉,而是他们现在该跟这个地球的国际摊牌了,聊聊以后的收容问题。
刚一波?拒不投降?挟持着人质跟他们谈?这显然不可能。
在这酒店据理力争,说什么人家也不会听。而且大庭广众的,一些事情也不应该在这说。
所以接受逮捕是最佳选择,老老实实被拷上带走,拘起来进入审问阶段,他们就可以慢慢把真相说出来。
大家坐下来慢慢谈,把自己置身于受管控的状态,这样对方有安全感,而他们也并不会有什么危险。
毕竟哪怕拘起来,社员们自信想走,还是走得掉的。
哪知他们跟这俘虏的小警察聊自首的事,对方却一脸不信。
“怎么地?不给招安呐?”苟爷笑道。
小警察讪笑,不求有功但求无错,自认为一脸老实巴交当个人质,让犯罪分子对自己放松警惕,才是最安全的。
悠姐叹气道:“这样,我们现在把你放了,你呢,出去之后跟你们上级说,就说我们接受逮捕。”
苟爷把手铐解开,把警枪递给他道:“喏,枪还你。”
“我绝对不会跑的!真的,别玩我了,我女儿才四岁!”小警察就差在脸上写下怂字了。
他假装自己还被拷着,就是不接枪。
接受逮捕?小警察根本不敢相信,这年头犯罪分子十分恐怖,不是变·态,就是职业犯罪集团。
这种人会投降?据他所知,很多都是笑面虎,表面上放了他,但他真敢接枪,或者往外走,那肯定从背后就一枪给他崩了!
临死还能听到一句:让你走你真敢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