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就贴不牢了,如果把衣服也设计成纳米材质,先不说成本问题,穿在身上其实也很不方便。
毕竟衣服肯定会吸附在皮肤上,除非是全包的贴身衣物,否则谁愿意穿那种粘在身上难受的衣服,稍微运动一下就皱皱巴巴的黏在皮肤上。
于是,衣服越设计越暴·露,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演变成了现在这样。
纳米膜的存在,让衣服的实际用途消失了,毕竟人们不怕冷了,哪怕全果,站在雪地里也不会冷死。
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轻便,穿得越来越少。
最后流行起了‘伊甸园风格’,将人类最本质的形象展现出来,几乎不做遮掩,引以为美。
“这就是人体美学解·放运动,随着社会风气越发开放,大家已经习惯袒露,其他国家还好一些,都是内衣秀,但美利坚因为早就让果体合法化,所以这里更过分一点,有些人纹着身就出来了。”公孙悠说道。
苟爷问道:“那身材不好的人怎么办?”
公孙悠道:“这一路走来,你看到过身材不好的人吗?这个时代整容整形行业极度发达,且价格几乎和你去美容美发差不多。”
“以前是衣服好看就行了,现在必须身材好看。不整形怎么出门见人?”
“另外因为人类本体的显露,所以弯腰驼背等缺陷就会更加突出,导致大多数人都自觉地约束自己走路的仪态,并且管理自己的身体,否则哪怕整形也会很丑。举手抬足间的仪态不好看的话,也会被人笑话。”
公孙悠说着,让墨穷和苟爷直呼跟不上时代。
可一旦适应了这样的风气,再去看那些行人时,三人倒觉得还挺美的。
人类最本质的美被展露无遗,虽然就几块小布,但也设计的极为精妙,其中还用了发光材质,使得要害部位被一种莹莹光晕笼罩,以此也营造出了这种风格本应该缺失的朦胧美。
“他们嘲笑你,就是因为你穿得太多了吧?悠姐你的仪态和身材肯定都没问